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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食品监督抽检总合格率达98.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了让市民全面了解中山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和监管情况,2018年年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组织市原食药监局、原农业局、原海洋与渔业局、原卫生计生局等成员单位,本着全面、客观、科学的原则,编制并发布《中山市2018年食品安全白皮书》,以此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透明性,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全体市民共建共治共享“食安中山”。
2018年,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民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得分86.6,较2017年提高8.6分;全市食品安全保持有序、可控的总体态势。
1 安全抽检
全市完成各类食品抽检20535批次,总合格率98.1%
数据
2018年,全市共完成各类食品(含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20535批次,总合格率98.1%,其中,抽检种养殖环节农产品样本5330批次;完成消费环节食品监督抽检15071批次;完成储备环节食品抽检134批次。另外,完成进出口食品监测15189批次;完成快检样品抽检676944批次;完成风险监测样品3731批次。本年度超额完成省民生实事“每年每千人4批次”的抽检任务。
解读
近四年,我市日常监督抽检总体合格率保持平稳,2018年抽检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高于广东省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与一线城市相比处于同等水平,在珠三角地区处于前列水平。2018年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稳定良好,但仍存在不足,根据食品抽检结果分析,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滥用等因素仍然影响着我市的食品安全水平。
2 快筛快检
完成食品快检67万批次 总合格率99.52%
数据
2018年,77个重点农贸市场农产品快检覆盖了全市24个镇区的蔬菜、水产品、禽畜肉及其副产品3类,共抽检676944批次,该3类品种均检出阳性,蔬菜的问题发现率为0.47%,水产品问题发现率为0.7%,禽畜肉及其副产品问题发现率为0.6%。组织省级快检任务共抽样500批次,包括水产品样品250批次,养殖水样品250批次,其中水产品问题发现率为2.4%,养殖水产品未检出问题样品。
解读
快检抽样类型方面,抽检最多的食品类别为蔬菜,快检项目为有机磷、有机氯、拟虫菊酯类及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残留;其次为水产品检测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及呋喃西林兽药残留;畜肉快检项目主要为瘦肉精等β兴奋剂残留;除以上日常监测的食品外,还按一定比例抽取了酱腌菜、豆制品、米面制品、调和油等食品进行违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
3 科学监管
全市“明厨亮灶”餐饮单位新增10923家,覆盖率达80.4%
数据
2018年,全市共有20133家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4%,相比2017年底新增10923家。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96.4%,全市205家中小学校食堂中有142家被评定为量化A级单位,A级率69.3%,B级及以上100%,“明厨亮灶”建成率达100%,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100%,提前完成2018年度民生实事目标,保障了我市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完成中高考、“慈善万人行”、国际马拉松等155宗重大活动和民间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障了43万人次的用餐安全。在生产经营过程监管方面,今年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经营单位、餐饮单位以及保健食品企业6万余家次,责令3700余家企业限期整改,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解读
强调科学监管,完善顶层设计,把食品安全工作、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民生实事、镇民生工程统筹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在镇区实绩考核中所占权重由0.3%提升至3%,实施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强化基础保障,严格督查考评;强调协作联动,实现监管全覆盖。
2018年,原市农业局、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出台省内首个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规范性文件,实现农产品监管无缝衔接。着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集体聚餐、单位饭堂的落地实施,于4月签署了全省第一张“民间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共新增保单36份,保障金额达9095万元,提高了基层群众及经营企业的危机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创新“阳光食品”共治模式,开展“全民查餐厅”活动共96期,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得到网友的一致好评;全面开展餐饮量化提A工程,2018年共新增A级餐饮单位164家。
4 打击犯罪
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74宗
数据
2018年,全市共立案查获一般程序食品行政案件774宗,涉案金额200多万元,罚款金额900多万元;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生产经营条件变化未申请许可企业或个人57个;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2张,对4家食品企业或个人作出行业禁入“资格罚”;向公安部门移送食品类案件线索160宗,涉案金额210多万元。
解读
完善食品安全领域公安、检察部门提前介入、联合办案的行刑直连工作机制。针对重点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春雷行动”、打击“四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与违法售药行为“净网行动”、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食品违法犯罪“清网行动”。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7329家次,责令整改527家,监测电视、电台、报纸等食品宣传广告14868次,检查会议场所21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64件,涉案货值249.96万元,罚没金额292.79万元,暂停销售83家,责令停产停业29家,公安机关共侦破有关案件2起,共抓获31人,刑拘30人,逮捕30人,起诉31人,有效地遏制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开展食盐辅助执法巡查9792家,发现并处理线索及案件934宗,及时消除食盐安全隐患,食盐消费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在进行“无证经营”专项整治期间,共关停无证经营单位618家,督促474家无证单位办理许可,立案查处5宗,罚没16.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我市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
5 民调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评分86.6分
数据
2018年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覆盖了全市24个镇区,共1258个有效样本。2018年中山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总体得分为86.6分,其中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得分为90.7分,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得分为84.7分,较2017年提高了8.6分,较2016年提升了12.9分。
解读
按照国家食安办有关要求,科学制定各镇区2018年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在全市人口密集地带、农贸市场、社区分别开展拦访问卷调查。考虑到面对面调查的数据真实性优势,采取纸质问卷调查和人工录入复核方式收集数据。24个镇区中,三角镇的食品安全满意度得分最高,高达92.9分。
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小摊贩、小餐饮和网络订餐食品经营场所满意度最低,不满意原因是担心这些场所的食材、佐料进货渠道不明、不新鲜、加工操作环境不卫生;“掺假造假”是市民对食品不放心的一大重要原因;较多受访者对集市以及小商店的进货渠道、对农贸市场售卖的食品质量表示担忧。另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得到了市民的肯定,市民表示政府监管工作的宣传普及能够使消费者及时了解到经营者的经营信息,通过消费时的自由选择倒逼商家提升自身质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及行政效率。
专家解读食品安全
(一)辣条“同品不同标”被处罚?
事件回顾:2018年8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多款“辣条”产品被检出违规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防腐剂。而卫龙食品称,辣条合法合规。此次产生分歧的原因是生产方一直执行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而相关国家标准尚在征求意见阶段。
专家解读: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陈君石说,辣条“同品不同标”问题并不是一个食品安全问题,从营养健康角度而言,辣条属于高油、高盐食品,含有较高的脂肪。辣条本身没有标准,执法部门引用的标准中有部分不一致之处,进而使执法依据产生了分歧,这就使企业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认知混乱。
(二)江苏消保委揭“打酱油”真相引发争议?
事件回顾: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酱油产品比较试验报告》,结果显示120个检测样品中,29个样品存在不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情况。引发了中国酱油类产品的“信任危机”。
专家解读: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钟凯解释,此报告所涉及的实验设计、结果判定以及结果发布等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并建议:一是社会监督遵循科学,慎重发布结果;二是企业应合法生产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三是大众媒体应客观报道,拒绝蓄意炒作。
(三)咖啡真的“致癌”吗?
事件回顾:2018年3月,美国洛杉矶法院做出裁决:星巴克和其他几家咖啡公司在加州销售的咖啡必须贴上癌症警告标签。消息一出,星巴克公司的股票呈断崖式下跌,不少咖啡爱好者纷纷发出质疑:咖啡能致癌?
专家解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所长丁钢强说,咖啡豆通常在160~250℃下进行烘焙,因同时具备美拉德反应所需要的两种物质,故经过烘焙的咖啡豆中会含有丙烯酰胺。目前,尚无法提供食品中丙烯酰胺的限量标准的科学证据,因此缺乏足够的证据表明咖啡与人类患癌的相关性。2017年国际癌症研究基金会发布的报告当中指出,当前并没有证据显示喝咖啡会使人致癌。
(四)非洲猪瘟蔓延,猪肉还能吃吗?
事件回顾:2018年8月,沈阳市发生我国首例非洲猪瘟疫情。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共有21个省发生79起家猪疫情、2起野猪疫情,累计扑杀生猪63.1万头。非洲猪瘟蔓延,那猪肉还能吃吗?
专家解读: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王守伟说,猪是非洲猪瘟唯一的自然宿主,世界范围内还没有一例其他哺乳类动物感染该病毒的情况发生。非洲猪瘟病毒对高温较为敏感,60℃持续加热20分钟即可灭活。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猪肉食用。
(五)益生菌成了“无益菌”?
事件回顾:一些媒体在援引两篇研究文章时指出:“益生菌不仅无益,还有害健康”。满屏的“益生菌无益论”轮番上演,益生菌成了“无益菌”。
专家解读: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教育部公共卫生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厉曙光说,益生菌的安全性已经得到科研成果的证实及权威机构的认可,益生菌功效的发挥具有菌株和人群特异性。媒体报道应该以科学事实为依据,全面解析,正确引导舆论,避免偏颇。
(六)当心米酵菌酸!
事件回顾:细读2018年11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的紧急通知,发生在东莞和河源造成3人死亡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均食用过惠州市惠城区新惠达食品厂生产的河粉,可能为米酵菌酸中毒。
专家解读: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宁说,椰毒假单胞菌来源于土壤,可能会随加工原料而污染食品并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米酵菌酸,导致食用者中毒。特别提示,消费者不要食用已变质的木耳。此外,建议食品在储存时注意保持环境干燥、清洁,家庭制作或水发谷类及其制品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在食用前应观察食物有无产生异味等变化。
(七)部分食用植物油企业被曝“造假”?
事件回顾:2018年4月,央视财经频道的报道称,某些不同品牌的橄榄油调和油,产品的标签标识声称与实际成分含量不一致。报道播出后,大量媒体进行转载,部分食用调和油生产企业的“造假现象”将食用植物油行业推向了食品安全舆情的风口浪尖。
专家解读:中国粮油学会首席专家王瑞元说,无论是压榨法,还是浸出法制取的油脂,只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其产品都是安全可靠的,消费者都可以放心食用。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应自觉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标准,对产品名称、配料等进行规范标识。
(八)警惕来自野生蘑菇的食品安全风险!
事件回顾:2019年云南省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2018年,云南省共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20起,中毒人数达112人,15人因食用菌中毒死亡。野生蘑菇食用风险真的很高?
风险提示: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博称,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仅依靠民间流传下来的“经验”并不能保证误采有毒蘑菇。同时,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更不要轻易食用。
(九)美国频发环孢子虫感染事件?
事件回顾:2018年8月,《每日邮报》发布消息称,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有关部门在沙拉中检测出含有环孢子虫病毒,近年来,因环孢子虫而引发的寄生虫感染事件在美国层出不穷。
专家解读: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名誉副理事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顾问刘秀梅解释,环孢子虫病主要来源于被污染的食物和水。由于对干燥非常敏感,所以很难直接通过人传人这一途径进行传播。相关部门和机构需通过对全国性大数据的积累、分析,掌握我国食源性寄生虫病的流行趋势,包括环孢子虫病流行的高危地区、高危食品及高危人群。
(十)“职业打假”列入扫黑除恶名单?
事件回顾:2018年8月,深圳市捣毁了以敲诈勒索来谋取不当利益的“职业索赔人”团伙。以“职业打假被列扫黑除恶名单”为题的报道持续发酵,事件引起饱受职业打假人袭扰的食品行业及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专家解读: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名誉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特殊食品研究中心主任罗云波说,《食品安全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赔偿处罚的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保障人民食品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知假买假”恶意破坏市场环境,偏离立法初衷,不能有效提升食品行业的生产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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